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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2010-03-02 14:29:24 浏览:1413 编辑:admin 评论:0 条 字体:【  
  • 内容提要:简介: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

    1.财政学专业

    2.税务专业

    严格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详见培养方案1—2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汇贤楼(报名办公室)

    2.报名手续:

    ⑴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⑷ 交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

    夏季班2010年6月—2012年6月(教学两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18000元,书费每人700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章。学费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书费、资料费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附件1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附件2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 咨询电话: 010-62312796
    传  真:010-62318791
    Q   Q:5248 30423    714877545  905488329
    咨询老师:李老师:15101006158  郭老师:138115076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三元桥北路戊二号国际港D座1501 (大新华航空对面).
    乘车路线:302; 403; 419; 536; 601; 718; 731; 731区; 848; 860; 915; 916; 918; 954; 967; 980; 984; 998; 运通104;地铁10号线; 机场专线。
  • 在线报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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