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2010-03-02 14:29:24 浏览:1413 编辑:admin 评论:0 条 字体:【大 中 小】- 内容提要:简介: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0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
1.财政学专业
2.税务专业
严格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详见培养方案1—2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汇贤楼(报名办公室)
2.报名手续:
⑴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⑷ 交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
夏季班2010年6月—2012年6月(教学两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18000元,书费每人700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章。学费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书费、资料费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附件1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附件2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 咨询电话: 010-62312796
传 真:010-62318791
Q Q:5248 30423 714877545 905488329
咨询老师:李老师:15101006158 郭老师:138115076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三元桥北路戊二号国际港D座1501 (大新华航空对面).
乘车路线:302; 403; 419; 536; 601; 718; 731; 731区; 848; 860; 915; 916; 918; 954; 967; 980; 984; 998; 运通104;地铁10号线; 机场专线。 -
[收藏] [评论] [打印] [关闭]
在线报名:[关闭]
- 顶一下上一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下一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 相关评论
Copyright©2009 北京方远同心教育咨询中心51duyan.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59265号.
本站基于 CodeIgniter 框架构建.Webmaster:lihao812#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