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国际市场营销方向简章
2009-06-12 17:00:36 浏览:1115 编辑:admin 评论:0 条 字体:【大 中 小】- 内容提要: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或经过备案许可的京外省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或经过备案许可的京外省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国际贸易学-国际市场营销方向
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三、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交二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三张;
(4)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四、入学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
上课时间两年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末和其它法定节假日。专业课为学员指定教材,选修课协助提供教师课件或推荐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科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详见说明)
八、收费标准:
进修班学费20000元,书费、资料费自理。学费一次性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要求退学,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考试费及答辩费等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说明: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经我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卡》;
2. 在《考试资格卡》四年有效期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经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半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附件2009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市场营销)进修班培养方案
类别 课程名称 题 库 考 试 课 程 邓小平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高级微观经济学 高级宏观经济学 高级国际经济学 非 题 库 考 试 课 程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货币银行学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营销专题研究 国际商法 WTO专题研究 中国对外贸易专题 财政经济学 服务贸易专题 商务谈判技巧 专业外语 计量经济学 数理分析方法 全国 统考 外语 经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跨学科 补修 世界经济概论 国际贸易 - 咨询电话: 010-623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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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三元桥北路戊二号国际港D座1501 (大新华航空对面).
乘车路线:302; 403; 419; 536; 601; 718; 731; 731区; 848; 860; 915; 916; 918; 954; 967; 980; 984; 998; 运通104;地铁10号线; 机场专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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